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地震应急预案
日期:2008-05-23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地震应急工作,确保我校地震应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带来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校处置我校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学校各应急组立即自动按照本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全校教职工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的思想,在出现公共突发性事件的危急时刻,学校领导和老师,特别是共产党员、中青年老师和学生干部要发扬吃苦耐劳,勇于奉献精神,以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为宗旨。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学校要对教育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和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在地震灾害发生时,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集中到组长处,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和指挥。预案的实施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地震发生后,由于相互推委、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不应有的人生或财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五、应急领导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组  长:段勇
成  员:贝广勇、沙宪锋、闫俊江、李生年、刘增华、曹明波、杨磊、刘殿辉、辇玉杰、杜来超、刘锋、蒋元涛、张亮、郑伟、崔光耀

2、工作预案组织领导:我校成立 “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我校抗震救灾工作;对抗震救灾工作作出决策,及时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抗震救灾工作。

3、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六、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七、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A、上课时间:各班学生在上课(或值日)教师的组织下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中央;

B、就餐时间:在餐厅就餐的学生在值日教师及后勤人员的组织下按离出口“近及远”原则撤离,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后撤离到操场中央。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局办公室及当地党委政府。

八、震后抢险救灾

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即刻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实施学校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开展震后抢险救灾工作。

1、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履行各自职责。

2、指挥各部门按职责全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根据灾情,及时组织救援队伍的任务,迅速开展自救互救;

4、建立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伤师生;

5、及时上报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接受上级的有关部门的指导;

6、必要时请求援助。

九、奖励和处罚:

(一)奖励

为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有效的开展,并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及其防震减灾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1、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和抢救人员有功的;

2、及时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大成绩显著的;

3、有其它特殊贡献的。

(二)处罚

在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的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不服从命令,拒不承担地震应急任务的;

2、贪污、挪用、盗窃地震应急工作经费和物资的;

3、不及时掌握震情、灾情、临阵脱逃和玩忽职守的;

4、在临震应急期或震后应急期哄抢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的;

5、阻碍抗震救灾人员执行公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6、不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

7、散发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

8、有对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十、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指挥部将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发布各种命令、指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十一、附则

(一)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本预案由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负责解释。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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