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公共课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适应各学院高职专科、试点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修订需要,经学校领导研究,按照教务处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共课教学安排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一、所有高职专科专业均在第一学年开设《形势与政策》课程,分两个学期完成。第一学期18学时、1学分,第二学期18学时、1学分,共计36学时、2学分。该课程考核方式为:考查。
二、所有高职专科专业均在第一学年开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总学时72学时(含21实验学时),4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总学时54学时,3学分。该两门课程考核方式为:考试。各专业具体开课学期见附表。
三、所有高职专科专业均开设《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总学时暂定为30学时,2学分。具体开课学期、学时和学分分别为:第三学期9学时,0.5学分;第四学期9学时,0.5学分;第五学期12学时,1学分。该课程考核方式为:考查。
四、高职文科类专科专业开设《应用文写作与普通话测试》课程,总学时为36学时,2学分。该课程考核方式为:考查。具体开设专业和学期见附表。
五、自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开始,《高等数学》课程的教师聘任、教学检查、期末考试、成绩登记等事宜由公共基础部统一管理,各相关学院不再负责。该课程考核方式为:考试。各相关学院《高等数学》课程的开课学期、总学时、学分见附表。
六、试点本科专业的思想政治公共课统一调整为两门,即《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该两门课程的考核方式为:考试。该两门课程具体开课学期、总学时、学分见附表。
七、所有专业均开设《大学英语》课程。其中,高职专科专业《大学英语》课程开设学期为第一至第四学期,每学期51学时、3学分,共计204学时、12学分;该课程考核方式为:考试。试点本科专业《英语》课程的开设学期、总学时、学分见附表。
八、除计算机类专业外,其他专业均在第一学年开设《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总计84学时(含39实验学时)、5学分。该课程考核方式为:考试。各专业具体开课学期见附表。
九、所有专业均在第一学年开设《大学体育》课程,分两个学期完成。第一学期28学时、1.5学分,第二学期28学时、1.5学分,共计56学时,3学分。该课程考核方式为:考查。
十、各学院在制定试点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时,除了国家要求必须开设的公共课程外,不再安排其他公共课程,以利于学生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来备考专业统考课程。试点本科专业必须开设的公共课程为五门,即《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计算机文化基础》、《英语》、《大学体育》。高职专科专业校定公共选修课总学时不少于54学时,总学分不少于3学分,具体所选课程由教务处确定。
十一、本意见自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起执行。

